按照《关于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化管理挂钩包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队主动作为,以“四个坚持”全面推进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
在组织领导上坚持“集体上阵”。高度重视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队长有关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挂钩包保点工作专题会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时上报各自挂钩包保项目计划表,明确人员职责和各个挂钩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和指导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各项工作。
在项目实施上坚持“精准选点”。按照“盘活存量、做足增量”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在了解各村经济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发展情况,精准筛选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挂钩包保点,进一步做好做实整合、盘活、转化涉农资金、资产、资源,不断提高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效益。
在资金扶持上坚持“优先倾斜”。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渠道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将资金引向涉农支农惠农资金项目,每个包保队长及时和乡镇沟通对接,积极收集相关信息资源,争取上级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积极统筹涉农资金项目,特别是整合好下拨到村组级涉及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尽量向开展“股份合作经济”的合作社、企业等倾斜。
在营造氛围上坚持“全面覆盖”。为进一步推动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层层发动,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相关政策和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为开展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