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即: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通过发放良种补贴资金、农机具补贴等,推进美丽农村建设。三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要求各乡镇及村(组)在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严格按照《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四是建立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杜绝“三乱”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