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我市瞄准目标、精准发力,高效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多渠道整合资金投入。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388亿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2874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3.422亿元,信贷资金2.548亿元,群众自筹9392.04万元,社会帮扶1918.48万元。
整合资金 推进项目建设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各类扶贫专项资金2874万元。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1个,投入资金123万元;安排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3个,投入资金390万元;扶贫安居工程60户,资金60万元;村级道路及人畜饮水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安排资金50万元;投放到户扶贫信贷资金3347.8万元,贴息117.3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343户,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741万元,中央切块资金92.61万元。
我市结合实际,坚持以“扶贫规划”为载体,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分类指导、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协调,多渠道整合资金,合力推进项目建设。此外,还整合民居抗震安居工程和道路、能源、水利建设等项目及配套资金;协调挂钩市级领导及相关挂钩部门深入项目村现场办公,多渠道协调、筹措资金和物资,引进项目,加大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协调附近厂矿、企业支持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建设。通过多方协调、筹措和整合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扶贫项目的整体实施,使项目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文化等各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
强化意识 严格资金管理
我市不断强化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是贫困地区、贫困农户“救命钱”的意识,确保扶贫规划项目各项工程有效实施和扶贫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扶贫项目的“项目与资金分开管理制、扶贫项目资金财政专户直拨管理制、坚持扶贫项目资金财政报账制、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坚持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审计制”六项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扶贫、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不定期对资金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和审计。
2016年,根据省财政厅、扶贫办对省级切块扶贫资金实行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我市安排了40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计划指标,财政贴息2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6.8%的年利率执行,其中5%的年利率由上级财政贴息,1.8%由贷款农户承担。根据各乡镇上报计划以及农户需求,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区)。其中,贾沙乡380万元、保和乡190万元、卡房镇600万元、老厂镇150万元、鸡街镇580万元、锡城镇300万元、蔓耗镇300万元、大屯镇1000万元、沙甸区500万元。
整村推进 项目成效明显
2016年,我市整村推进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完成村级道路硬化建设27.07公里,村级活动室建设765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98盏,完成60户扶贫安居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完成烤烟、柠檬、露水草、核桃、生物药材、红桃、芒果等特色经济作物、经济林果种植7740亩,发展畜禽养殖7.25万头(只),组织举办各类科技培训2260人次,活动场所建设、垃圾池、路灯亮化工程、人畜饮水、卫生厕所、村道路建设等计划项目也都如期组织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覆盖贫困地区3466户11638人,直接受益贫困户1607户、贫困人口60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