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利益,我市根据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决定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截至4月底,按要求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惠及26384人。调整待遇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01元,养老金每月人均达1904.89元。
2015年以来,为确保国家惠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了与市人社局的工作联动。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有序开展,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时领到新增的养老金,至4月底,市财政局共拨付企业养老保险经费2.1亿元,其中新增养老金2112万元,确保了新增养老金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发放到位。
此次待遇调整,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收入,进一步改善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