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市发改局按照上级要求,启动为期半年的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及时进行政策法规告诫及宣传工作。该局派出专项检查组深入个旧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发企业(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个旧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协和康创医药有限公司)及各药品零售店、医院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提醒告诫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明码标价、守法经营,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严格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和药品加价率政策。
通过近期的检查,目前,我市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检查期间,市发改局将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跟踪调查分析,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