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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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装修住房、医疗、结婚、旅游、子女教育和购买大宗消费品等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担保;

具有消费金额20%以上的自备资金;

提供交易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

愿意遵守本行所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贷款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金额 — 根据借款人状况、贷款担保方式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期限 — 最长不超过10年

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以及我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执行

五、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按月付息、按季还本;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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